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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岛咖啡总部:消费者可投诉加盟店违规行为


近日,本报就呼和浩特市个别上岛咖啡店,对在雅间消费设置最低消费标准的事情,进行了连续报道。按照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《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,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。

11月25日,记者采访了上岛咖啡总部有关人员,对方称:呼和浩特有12~13家上岛咖啡加盟店,加盟商在交20万元加盟费后,可以使用4年商标,上岛总部会给每家加盟店派任厨房人员和管理人员,以保证餐饮的品质统一。每家加盟店的具体餐标定价和营销策略,是由加盟商来确定的。关于呼和浩特个别上岛咖啡店,违反《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行为,消费者可以去辖区的工商部门投诉。那么如果消费者投诉,该由哪个部门来执法?记者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樊福龙,据介绍目前消协还没有接到有关《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具体执行办法,而且从全国来看,也没有哪个省份制定了具体的执行办法。没有执行办法,就意味着没有明确执法机构,这为下一步执法造成了诸多困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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