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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近租期房东强赶人 糕点店被砸

  文章摘要:4月14号,记者途经眉山城区小北街128号时发现,一糕点店门前挤满了围观市民,地上到处都是各种各样的糕点。经旁人介绍,原来是房东收取了别人的转让费,不愿再将房子出租给该店老板,在租赁合同还未到期时,就带上七八个人来将糕点店砸得一塌糊涂。

  现场目击 糕点店被砸了

  糕点店老板名叫娄细成,江西鹰潭人,来眉山做糕点生意已经有几年了。2006年4月15日,他租下了房东袁惠容的房子,一租就是三年。租房协议上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——“租用时间三年,即2006年4月15日至2009年4月15日”,“租期满后,乙方娄细成可优先按当时市价续租。”然而,合同还未到期,房东袁惠容就带人来砸店,强行赶着娄细成一家离开这家糕点店,这让娄细成非常不能理解。“我有优先权,合同还没有到期,她就带人来砸我的店,她凭啥子嘛?”在被砸的糕点店门前,娄细成气愤地说道。 

  看着撒了一地的糕点,围观人群议论纷纷。“太不讲理了,租期又还没有到,干啥子砸别个的店嘛?”“老板,你报警嘛,要房东赔偿你的损失!”“房东太不对了,租还是不租、出租还是不出租,双方好好商量就对嘛,何必用这种方式强行逼走别个嘛!”……直到晚上10点,人群依然没有散去。

  房东为什么会采取这种比较极端的手段赶走娄细成呢?这其中是否有什么误会呢?由娄细成带路,记者来到了房东袁惠容的住处。

  不见房东 却听到另一种声音

 就在记者敲响房东袁惠容的房门而屋内无人应答时,一中年男子刚好经过记者的身边。当听说记者是为出租房的事情要找袁惠容时,他对记者说,娄细成的糕点店烟尘多,味道重,住在二楼和三楼的住户们一年四季根本就不敢开窗透气。袁惠容早在半年前就不想将房子出租给娄细成了,早就跟娄细成打好了招呼,但娄细成却因生意兴旺拒绝搬走。眼看合同马上就要到期了,娄细成还没有搬走的意思,袁惠容才带上几个人去糕点店表明了不愿让娄细成续租的意愿。而对于转让费的事情,这位男子认为房子的主人是袁惠容,将房子租给谁或者不租给谁,都是房东的权利。

  袁惠容的房门依然紧闭着,无人应答。

  随后,记者又再次来到糕点店。此时,记者看到那位中年男子也正在糕点店中,正脸红脖子粗地和娄细成理论着出租房子的事情。中年男子走后,娄细成指出中年男子就是和房东袁惠容一起前来砸店的人,据说是袁惠容的侄子。

  律师说法 房东强行赶人属违约行为

 对这桩纠纷,记者采访了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的蒋国安律师。蒋律师称,合同尚未到期,出租方袁惠容就强行赶走承租方娄细成,这确定无疑是违约行为。至于合同中约定的承租方拥有优先租房的权利,在实际操作中则需多方考虑,只有在与其他租房者付出同等的条件下,承租方才能享受到租房的优先权。

  同时,蒋律师还提醒广大市民,为了更好地避免合同纠纷,最好尽可能地将合同写得具体、详细,比如,注明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;规定“房租价格随行就市”时一定要写明具体的计算方法,如以附近几家店面租金的平均值为标准等;明确对违约行为的处理办法,如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等。(见习记者 易可可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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